凡煙小說

第三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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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日高懸風拂面留下絲絲溫暖,別辜負眼前季節,花躊躇柳輕嘆敢問情何以堪,徒傷悲青春年月。”

祝株躺在屋中的榻上,看著院中的桃樹紛紛揚揚飄落著桃花,同時輕哼著七朵組合的《詠春》,回想著最近發生的事情。

最開始的兩次活動已經為百花樓打開了市場,百花樓修整好之後,在祝株的指點之下,花娘又辦了兩場活動。

祝株在第四次活動之後和花娘進行了長達兩個時辰的談判,最終兩人各退一步,祝株仍然留在百花樓中,作為百花樓的“顧問”,為百花樓提供曲子。花娘將每次活動得到的收益分給祝株兩成,剩下的錢財才算做百花樓的收益。

第五次舉辦活動的時候,除了紅蕊、翠蘭、青蓮和紫鳶以外,之前被百花樓收購的幾家青樓中的姑娘,花娘挑了兩個也讓她們上場了,一個叫粉桃,一個叫綠竹。

粉桃的聲音是典型的娃娃音,人也長得甜美可愛,是那種鄰家妹妹的類型。大大的眼睛,看人的時候永遠是水汪汪的模樣,仿若那在你吃飯時緊盯著你的薩摩耶一樣。

綠竹的模樣頗有一種混血的風格,高挺的鼻梁,眼珠也是偏棕色的,頭發還有些卷。祝株和綠竹聊天才知道,他的父親來自遙遠的西邊,是來大魏進行經商的,只可惜他的父親回國之後就在也沒回來,有可能是在路上出了意外,也有可能是不想再離開家鄉了。

兩個人代表兩種風格,粉桃是典型的中國小家碧玉形象,而綠竹則是中西文化交融下,既有東方女性問完美,又有西方女性的大膽。

兩個人組成了最早的女團,演唱的就是《詠春》。

因著這首歌的歌詞描述的就是春日的場景,加之語句淺顯但不落俗套;兩個小姑娘能唱能跳,模樣長相各有千秋,一時之間《詠春》成為京城的流行曲目。凡是京城的大戶人家舉辦活動,必會請綠竹和粉桃前去表演。

祝株看著百花樓現在隱隱有問鼎京城第一青樓的趨向,頗有些感慨,誰能知道自己當時只是突發奇想,想要將現代娛樂圈的“人設”用到百花樓,卻幫著花娘度過了難關,又讓一些貧苦的女子活了下來。

祝株翻個身,平躺在榻上想,百花樓的生意縱然是紅紅火火,可是到底是以女孩子的青春為前提的。在這個時代的大背景下,縱然她想要改變這一情況,但也是心有餘力不足。

祝株開始為自己的以後謀算。自己靠著花娘分給自己的銀兩,也攢下了一小筆錢,但是這些錢在京城這個人才薈萃的地方,究竟能用多久,還未可知。

既然自己不願意再待在百花樓這樣的地方,又想要再靠這些小錢生小錢,最後攢成大錢,那就只能自己創業。

......

自己創業首先要知道的就是市場的方向,祝株這些日子一直在京城中轉悠,尋找商機。

功夫不負有心人,隨著夏日酷熱的離去,祝株膚色的加深,她在大魏的第二份商業策劃書也大致初具模型了。

祝株看了看手中的銀兩,不到三百兩,前期的投入算是有了,但是在京城做生意需要背後有人支持,不然自己一個生瓜蛋子可能剛開兩天就被周圍的商家給擠兌走了。

因此,祝株還需要做的就是尋找合適的投資人為自己投資,可能有資金上的投資,但更多的還是政治上的幫助。

花娘是個人才,但是只適合經營青樓,況且花娘手中的錢要麽交給了城陽侯府和李家,要麽用來發展百花樓,加之花娘同自己一般無權無勢,因此花娘不合適。

祝株考慮了一下城陽侯府,侯府罩著自己倒是沒什麽問題,但是城陽侯這不靠譜的性子,以及城陽侯夫人的尖酸刻薄,讓祝株不寒而栗。

杜章翰、何容甫一行人倒是不錯,只是這幾人這一年都沒怎麽來百花樓,如果祝株貿然去找他們,定然會被杜家、何家誤解自己與他們有什麽非正常的關系。

李靜思也不錯,百花樓的收入有兩成流到了他的口袋中,只是不知道這個人最近在幹什麽,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見到他了......不知道他最近好不好......

祝株想到這裏趕忙搖頭,怎麽就突然想到他了呢!這人之前說走就走,還是從李靜怡口中得知他去了河南,那時李靜怡還說李靜思出了正月就一定會回來,結果這都秋天了,也沒見李靜思的人影。

祝株扶額長嘆,怎麽就老想他呢?他有什麽好想的?沒準人家在河南天高皇帝遠,過得有聲有色。為了不想那個人,祝株提起筆,沾了沾墨,開始在宣紙上寫下自己的商業計劃書。

第一份商業計劃書因為祝株不會寫大魏的文字而作罷,現在自己為了讓別人投資,必須得有一份可讓人相信的材料,不然人家憑什麽拿著大把的真金白銀給你一個連貧民身份都算不上,只是賤籍的小丫頭?

而此時此刻,祝株惦記的那人也回到了京城。

李靜思坐在馬車上打了一個噴嚏,聲音倒是有些大,坐在馬車前面的小廝聽見後忙問道:“大人,可是覺得身體不舒服?”

李靜思微微吸了吸鼻子,聲音清冷道:“無事。”

小廝第一次來到京城,以前他見過最繁華的地方就是他們那邊的縣城,現在來了京城才真是長見識了,小廝悄悄將簾子掀起一個小縫,將腦袋探了進去,只見大人在閉眼休憩,又想著大人忙了這麽長時間,也沒怎麽修整就又趕著回京城,可能是太累了,因此想要將簾子放下來。

李靜思睜開眼睛,可能是回到京城了,也可能能見到自己想見的人了,總是李靜思心情還算不錯,因此感覺到小廝在看自己,倒也沒有不高興,帶著溫和的笑意睜開雙眼問道:“怎麽了?”

小廝姓馬,在家中行二,村子裏都叫他馬二,是李靜思在河南遇見的一個半大孩子,也就十一二歲,父母雙親都死在前些年河南的大旱之中。

李靜思見到馬二的時候,馬二正偷了街邊賣饅頭大娘的饅頭被追著打,一不小心撞到了李靜思身上,李靜思瞧著少年可憐,想起了自己小時候,要不是有姐姐,兩人互相照顧,可能他也就是這副模樣了,因此李靜思給了點錢讓他買吃的,就離開了。

而馬二拿了李靜思的錢,就一直跟在李靜思身後,覺得自親人離世後,這是第一個對他這麽好的人,故此想要幫李靜思做點什麽。

李靜思知道馬二的想法後,只覺得好笑,倒也沒說什麽。接下來的幾天,李靜思去哪裏,馬二就跟到哪裏,漸漸感覺到李靜思是在查河南知府趙元華當年暗扣賑災錢糧的事情。

作為受害者,馬二將自己的事情一五一十講給了李靜思,為李靜思提供了打破僵局的途徑。

趙元華最終被承慶帝處斬,別人雖不明原因,但是馬二卻十分清楚這是誰做的。為自己報仇雪恨的恩人就在身邊,馬二就非得吵吵著給李靜思做小廝。

正巧李靜思也覺得自己身邊沒有可用之人,就應允了馬二。

雖經歷過人生變故,馬二顯得比同齡少年成熟,但到底是個孩子,因此坐在馬車上就滔滔不絕的和李靜思說起自己對京城的感覺,無非就是大、漂亮,比起家鄉的小縣城,簡直好的不能再好。

李靜思安靜的聽著,不做評價。而心裏則在想面見聖上後,回家看看姐姐,晚上是不是要叫著那兩個人去百花樓看看她。

也不知道她還好不好,自己當時走的這麽匆忙,連一句道別都沒有,她會不會覺得難過?還是她根本無所謂?認為自己同來百花樓的其他男人一樣只是為了尋歡作樂?

想到這裏李靜思不禁開始郁悶,臉上的笑容寡淡許多、勉強許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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